我集团公司是经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,经营范围是对外投资,房地产开发经营,农业种养,土地、房屋租赁管理,仓储、物流,是海南本地颇具影响力的诚信企业。本着对社会负责、避免误导公众的原则,我集团公司特严正声明如下: 一、下述公司原属我集团公司旗下企业,部分企业冠以“金鹿”字号。2012年,我集团公司已将持有的下述公司股权进行转让,我集团公司与下述公司已无任何关联: 海南金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股权转让时间2012年1月; 海南德森电梯有限公司,股权转让时间2012年1月; 海南广日电梯有限公司,股权转让时间2012年1月; 海口水星玻璃钢实业有限公司,股权转让时间2012年1月; 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,股权转让时间2012年1月; 海南金澳游艇有限公司,股权转让时间2012年10月; 二、上述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位,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,守法经营,其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诉讼均与我集团公司无关,其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。 三、鉴于部分公司一直未进行更名,仍冠以“金鹿”字号经营,若因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,导致我集团公司名誉受损或遭受经济损失,我集团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公司的全部法律责任。 特此声明。 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|